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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关于《渝水区风电项目运行期风电伤鸟等野生动物应急处置机制》等三项机制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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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6-07-02 责任部门:


一、政策背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年修订):要求风电等建设项目选址选线避让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无法完全避让的应采取保护措施;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国家林草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2026年):明确风电项目须避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落实鸟类保护影响消减措施。《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须落实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制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多地环评批复实践中已要求风电场投运后开展三年鸟类通过量与死亡率监测,并建立鸟撞应急救助联动机制。

二、目标任务

保护目标:最大限度降低风机运行对鸟类(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猛禽、候鸟)及其他野生动物的碰撞致死风险,保护生物多样性。

管理目标:建立运行期伤鸟应急处置、舆情应对、三年生态监测三项常态化机制,实现"早发现—快处置—妥回应—科学评估—持续优化"。

最终目的:统筹风电清洁能源发展与生态保护,防范企业违法违规风险及负面舆论事件。

三、重要举措

(一)伤鸟等野生动物应急处置机制

日常防范:候鸟迁徙季(春秋)、晨昏高峰、大雾/强逆风/低能见度天气,采取降功率、间歇停机或关闭风机;叶片采用警示色涂装;减少夜间照明,禁用钠蒸汽灯和红色闪光灯。

发现与报告:运维人员巡场发现受伤或死亡鸟类,立即记录位置、物种(疑似保护鸟类须拍照)、数量,第一时间向渝水区林业(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及委托监测机构报告。

现场处置:对受伤活体妥善保护,及时送交渝水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点救治;死亡个体按主管部门或监测机构要求冷藏保存、移交专业机构鉴定,严禁私自处理。

异常响应:出现异常规模鸟撞事件时及时报告渝水区林业局;对撞击率明显偏高的机位,采取停机、拆除或技术改造(如叶尖爆闪灯、驱鸟器)。

(二)舆情应对机制

监测预警:关注周边社区、网络平台涉风电场伤鸟、生态破坏等投诉或传言,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分级响应:一般质疑由风电场属地管理主体核实后说明;涉及保护动物伤亡、群体性投诉等由企业牵头,会同林业、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回应。

信息发布:统一口径,如实公布调查结论、已采取的救护/整改措施,避免隐瞒或夸大;配合媒体和公众监督,做好爱鸟护鸟科普宣传。

整改反馈:对确认的设施缺陷或管理疏漏,限期完成整改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三年监测机制

监测周期:自项目正式投运之日起计算,连续监测不少于3年。

监测内容:开展鸟类种群结构、多样性、珍稀濒危物种、迁徙活动规律、鸟类通过量及撞机死亡率等观测,建立监测台账。

监测方式:日常巡视+重点机位加密监测;可采用红外相机、无人机辅助观测。

成果运用:每年形成监测报告报林业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三年数据评估风机对鸟类的影响,必要时调整运行方式或对高风险机位实施停机、拆除、涂装改造。

四、创新举措

动态停机/降功率:依据实时鸟情(候鸟高密度低空飞越、恶劣天气)启动分级响应,临时限制风机运转速度或停机,平衡发电与保护。

科技赋能监测:采用红外相机、无人机巡测等提升监测效率。

多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的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常态化的保护格局。

公众参与与科普融合:对运维人员和周边居民开展爱鸟护鸟宣传,借助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监督与科普。

 

 

解读机关: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解读人:简菊生

 

政策咨询电话:0790-7138620(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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