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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新余市渝水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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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6-02-02 责任部门:

一、规划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各级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的工作部署。衔接《新余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新余市建筑垃圾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新余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为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与环境污染防治机制,有效遏制环境污染、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渝水区建筑垃圾治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渝水区城市管理局特组织编制本规划。

二、编制意义

本规划的编制是落实国家固废防治、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遏制乱堆乱倒、污染土壤水体等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动资源化循环利用,节约土地与原生资源;完善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渝水区城市更新、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规划总体目标

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理念,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头分类、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体系。

《规划》提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等控制指标,规划2027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2030年达到60%,2035年达到65%。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新余市渝水区,包括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孔目江街道、新钢街道、袁河街道、仙来办6个街道;包含下村镇、人和镇、鹄山镇、水北镇、罗坊镇、姚圩镇、新溪乡、南安乡、珠珊镇、良山镇和界水乡11个乡镇。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基期年为2023年,近期至2027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五、规划主要内容

1.规模预测:《规划》衔接了《新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相关预测数据,对建筑垃圾产生量规划了高、中两个方案。高方案预测五类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产生量每年平均为158万吨,中方案为122万吨;高方案预测三类建筑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产生量,每年平均为39万吨,中方案为29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高方案预测每年平均23万吨,中方案预测17万吨。

2.源头减量规划:《规划》提出要落实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的源头减量责任,全面推进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的总体措施。

3.收运体系规划:建筑垃圾收运遵循“谁排放谁负责”原则,确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直运为主、转运为辅”的收运模式。

4.处置利用体系规划:《规划》构建了“源头收集、中转调配、临时贮存、资源化利用、填埋”的建筑垃圾处置利用体系。一是完善住宅小区装修垃圾收集点,按照可燃、不可燃分类收集。二是遵循就近转运、设施共享原则,规划了9个乡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全区11个乡镇除珠珊镇和新溪乡外都规划了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新溪乡与姚圩镇共用)。三是规划1处资源化利用厂,位于珠珊镇板桥工业园,用地面积50亩,处理规模20万吨/年。(计划2026年底建成,目前正力争2026年上半年建成试运行)。四是规划1处填埋场,选址位于珠珊镇庄上村一块山地(永清环保生活垃圾处理厂西侧),用地面积67亩,填埋量53万吨。(计划2026年底建成)。

5.监督管理规划:《规划》提出细化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构建逐级负责的管理组织架构,完善源头减量、运输监管、联合执法等相关管理制度。



解读机关:新余市渝水区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赵自科

政策咨询电话:0790-7109207

关联稿件:关于《新余市渝水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