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北镇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5年10月31日,水府发45号关于印发《水北镇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对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25年9月30日,中共渝水区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
2025年10月22日,中共渝水区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
二、编制目的
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江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新余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四、适用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1、财务管理;2、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第二部分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1、强化数字化监管;2、强化合同管理;3、强化债权债务管理;4、强化村级小额工程管理;5、强化村级劳务用工管理;6、强化村办食堂管理;7、强化村小组“三资”管理。第三部分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第四部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强化制度管理;3、加强队伍建设。
解读机关:渝水区水北镇
政策咨询电话:0790-622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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