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关于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6-06-08 责任部门:

黄爱花、范靖代表:

您在关于新余市渝水区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 《关于协调新钢影剧院和新钢医院向苗圃星城小区居民开放停车的建议》我局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秩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建议深刻指出了当前我小区停车难的突出问题,提出的系统性治理建议精准务实。我局根据自身具体管理职能对建议中所涉及到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此建议中提到的小区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划以及机动车停车秩序的管理均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将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继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新余市渝水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