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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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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6-05-21 责任部门:

吴金金、李德春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消除聚详路以西围墙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经现场核查、综合研判,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我局高度重视,于2026年5月15日指派相关人员联系吴金金代表,并与新钢体育馆负责人李刚到现场查看核实有关问题。经了解,反馈位置属于袁河街道和新钢街道的管辖交界处,此围墙位于望城安置小区东面几栋别墅旁。围墙有几处开裂的地方、裂缝达几十公分宽,且围墙上长了两颗大树 (前段时间大树已经锯掉了,但大树的根部还裸露在围墙上)。此路段的北面就是新钢中学、东面是新钢体育馆,白天和晚间有很多学生上下学都会路过该路段,周边居民晚间也会在此路段散步,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渝水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7月成立,按照市、区“上下对口”的原则,并根据 《新余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主城区市政设施运维养护范围及标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市政府办 ﹝2024 ﹞46号)和 《主城区市政设施运维养护工作调度会议纪要》(市政府办 ﹝2024 ﹞74号)等文件会议精神,从2025年3月1日起,我们主要负责72条7米以下(不含7米)市政设施及袁河以南仙来片区的96条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护工作,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为此,聚祥路不在渝水区城市管理局的管辖范围内。建议聚详路以西围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袁河街道办处理。
    再次恳请你们继续监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新余市渝水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