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用冷库常态化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冷库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冷库安全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担。2024年3月15日,渝水区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渝水区加强冷库全链条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24〕14号)。今年,结合《渝水区加强冷库全链条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冷库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对《渝水区加强冷库全链条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6月18日,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渝水区冷库全链条生命安全监管办法》(渝府办发〔2025〕25 号)对冷库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属地乡镇(办)、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进行明确。
二是依托市安委办开发的冷库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及时排查冷库隐患并动态清零。渝水区依托新余市安委办上线的冷库综合应用平台,实现了对冷库实现全链条安全监管。如隐患排查、整改跟踪、数据分析,通过冷库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归集保温材料数据、设备运行状态、特种设备备案、电气安全等10类关键信息,实现全区冷库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区525家冷库生成唯一电子标识码,支持扫码查看冷库信息、隐患记录及整改进度,群众可扫码“随手拍”上报隐患。突出系统管理,建立了排查工作人员基础数据库,创建对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架构,创建任务分发人员、协调调度人员、落地排查人员等账号,根据其所属机构进行系统化管理,确保全部排查任务都能落实到人,支撑我区冷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止6月20日,对全市冷库排查5829次,排查问题隐患2363个,已整改隐患2362个。
三是开展全区冷库安全评估与提升工作,实行分类施策达到整体提升的效果。2025年1月10日渝水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渝水区冷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安办字〔2025〕1号),并在前期摸排整治的基础上,印发了《渝水区冷库安全评估与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属地对全区现有冷库再次全覆盖摸排。属地政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全区冷库开展评估,做到一库一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划分出立即拆除、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三个类别冷库。并由评估小组拿出整改方案,做到一库一整改方案。经排查,我区共有冷库525个,已拆除48家,停用99家,运营378家,其中城区冷库374家,已拆除40家,停用42家,运营292家。
四是严格规范开展冷库安全执法,督促冷库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冷库用地、规划,冷库立项及建设跟踪,冷库设计、施工、验收、拆除,冷库运行和维修等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建筑工程巡查执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冷库施工巡查执法的通知》,推进属地及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冷库施工报建前的巡查力度。截止6月7日,全区共有8个未办施工许可的冷库已由区住建或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了立案处理。
新余市渝水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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