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2026年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监督实施水、大气、土壤、声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口设置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属地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污防
(十一)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十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十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 办公室
(十四)完成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工作、国有资产、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职称评聘、劳动工资、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审核以局名义对外发布的公报及重要文献;组织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审核重大活动的新闻稿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主任:郭永祺
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钢城路889号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60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方式:0790-7121009
(二)行政审批股: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股室负责人:廖绍群
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钢城路889号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630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方式:0790-7121015
(三)污染防治渝水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负责为全区水、气、土壤、地下水、噪声、光、化石能源、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负责为全区水、气、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定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为全区入河排口设置、重污染天气应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排污许可管理、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总量控制等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主任:刘海江
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钢城路889号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607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方式:0790-6223008
(四)环境监测站:承担渝水区辖区范围内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环境应急预警,为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职能。
站长:杨丽平
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钢城路889号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62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方式:0790-6228289
(五)执法大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业务;负责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进行执法检查,配合上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对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负责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进行执法检查;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与事故现场调查与处理;承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信访投诉举报的调解处理,参与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负责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执法调查;负责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污染源“一厂一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能力建设。
大队长:陈海兵
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钢城路889号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5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方式:0790-6223312
三、领导信息
(一)党组书记、局长石献仁:主持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耀:分管局办公室、党支部、纪检、综治、依法治国、新农村建设、创文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春根:分管生态、自行监测
(四)二级主任科员肖永兵:分管污防中心(土壤与固废)
(五)三级主任科员张宏漠:协管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创文、创卫
(六)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审批、招商引资
(七)事业副科陈海兵:分管执法
(八)事业副科杨丽平:分管污防中心(水生态环境)、监测
(九)事业副科刘海江:分管污防中心(大气与辐射)、综合
四、办公信息
1.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钢城路889号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负责人姓名:党组书记、局长石献仁
4.联系方式:0790-6223312;邮编:3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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