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与区委的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指示,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出台前的法规性审核和解释工作,协调、衔接区政府负责法制的部门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区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组织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全区重大涉外和涉港涉澳工作。协助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渝访问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指导、开展相关教育培训、调查研究与评估分析工作。负责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配合协调驻区金融监管部门开展金融监管活动,对全区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牵头组织开展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等。组织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创新。指导和支持地方金融行业协会规范发展。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职能目录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收文发文、印鉴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负责办公平台运转协调。负责办理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等事项。负责协调办公室综合事务。负责承办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综合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办公地址:312室,联系电话:0790-6222772,负责人姓名:袁璐伊。
(二)文秘室。负责区政府综合材料、专报、信息、调研、区政府日常会议材料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负责政务渝水、宣传工作。办公地址:308室,联系电话:0790-6222371,负责人姓名:李慧。
(三)调研信息室。协助李慧同志负责区政府、区长的日常材料拟稿等工作。办公地址:308室,联系电话:0790-6222371,负责人姓名:王怡晗。
(四)督查室。承办上级部署的综合性督查任务。督促检查上级和区政府重要公文、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按计划开展专项督查。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公地址:326室,联系电话:0790-6222072,负责人姓名:卢文颖。
(五)区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指示,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公地址:228室,联系电话:0790-6222650,负责人姓名:黄小红。
三、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主任黄明: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区长郭峰交办的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郭火根:负责派驻纪检组工作。
党组成员、区史志办主任杨智: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副区长敖海涛分管的工作。协助主任分管重大调研、综合文稿、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胡青: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副区长姚鑫分管的工作。协助主任分管行政办日常工作、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信息安全)、统战 (民宗)、接待、会务、档案、保密、财务、群团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李 慧:负责区政府综合材料、专报、信息、调研、区政府日常会议材料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负责政务渝水、宣传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李頔擘: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副区长雷浩鹏、党组成员赵彬分管的工作。主持区清收办全面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章方根:协助主任分管大督查、综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分房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游振坤: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副区长林志强分管的工作。协助主任分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宋泉生: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副区长徐诗龙分管的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大督查工作。
事业管理八级职员宋平: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党组成员龚小华分管的工作、区政府四级调研员刘颖峰协管的工作。
四级主任科员黄小红: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副区长葛寸石分管的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区政府总值班室、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社区帮扶、创卫工作。
四、办公信息
1.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东路32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3.负责人姓名:党组书记、主任黄明
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0-6222772;邮编:33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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