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仙来办事处机构设置与职能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9〕40号)、《新余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余编字〔2019〕29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渝水区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党办字〔2019〕33号)精神,结合仙来办事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仙来办事处党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关,行使区委授予的职权,是辖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仙来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能。
第三条 仙来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环境保护、物业监管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综合性事项实施,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人事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做好统计调查及税收保障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七)领导社区自治。领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机制,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社区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仙来办事处机构设置如下:
(一)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委、街道办事处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群团等工作;负责人才开发管理、人事编制管理和老干部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工作站)。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负责扶贫和移民等相关工作。
3.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4.经济和财政办公室。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街道范围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街道范围内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社区财务会计管理、加强社区经济基础管理;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街道经济基础发展与贸易服务;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等统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
(二)事业单位
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退役军人服务站与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设置,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仙来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14名。领导职数另行规定。
仙来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9名(含差额2名)。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
第六条 仙来办事处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升恒路73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负责人姓名: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王玢
联系电话:0790-622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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