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经开字〔2021〕29号
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企业”园区贷”
管理办法
为支持园区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结合园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企业“园区贷”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袁河经济开发区“园区贷”的企业准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必须注册落户在袁河经开区,受益单位归属于袁河经济开发区;
2.企业必须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资质;
3.企业原则上连续正常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申请园区贷时属于正常生产状态,企业订单充足,利润稳定增长,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50%,有合法还款来源,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企业借款用途明确、合法、符合我国政策法规;
5.企业无金融债务诉讼及其他重大诉讼,且企业及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不良贷款和未结清欠息信息;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6.企业上年度已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5万元(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信用评级B级以上。单个企业申请园区贷的融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万,最高不超过500万;
7.企业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企业办理了环评许可,生产经营过程中,符合环保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园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环保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未出现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
8.土地闲置率低于40%;
9.企业无拖欠政府各项款项;
二.申报流程
1.企业向新余祥瑞建设公司,担保公司,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收到企业申请后,由银行对企业进行调查;祥瑞公司,担保公司根据银行的调查结果,各自审核;
3.园区行政服务部,财税金融部,工程建设部,资产部对企业环保,安全,税务,社保,土地闲置率,企业欠款等情况职能部门应出具意见;
4. 祥瑞建设公司向银行提交《渝水区(袁河经开区)小微企业"园区贷"业务客户推荐表》;
5. 审核通过后,担保公司出具巜放款通知书》;
6.银行协助担保公司与企业的法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配偶完善担保手续。
新余袁河经
开区管委会
2021年5月10日
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1:
渝水区(袁河经开区)小微企业
“园区贷”业务客户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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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单位 (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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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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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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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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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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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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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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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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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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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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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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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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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业务 |
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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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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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财务状况 年
(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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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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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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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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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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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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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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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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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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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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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公司情况 |
□股东公司家,子公司家,其他公司家 □无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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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贷款情况 |
贷款银行 |
共 家银行 |
现有贷款余额 |
合计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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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类型 |
□中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 |
贷款逾期记录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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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金额 |
万元 |
申请贷款期限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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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用途 |
□营运资金 □项目建设(项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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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贷款风险缓释措施(在选项前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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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产抵押 |
□土地 □厂房 □住宅、写字楼 □机器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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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 |
□第三方担保 □股东担保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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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担保措施 |
□政府风险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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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行政服务部门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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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财税金融部门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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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工程建设部门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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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资产运营部门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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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区
意 见 |
年 月 日 |
原文下载:
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企业”园区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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