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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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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5-05-30 责任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我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渝水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信访局、区司法局、公安渝水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粮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供销社、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办)、新余经开区、新经济服务中心、百丈峰管委会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指示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依法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

(三)研判全区非法金融活动形势,审定重要工作计划和方案,研究协调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大专项行动、处置重大风险;

(四)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的其他需协商、协调解决的事宜。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需协调落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的有关问题,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联系成员单位联络员,在必要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联席会议对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上报区委、区政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指导督促新闻媒体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公益宣传,及时曝光非法金融活动典型案例,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舆论监督,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线索。负责加强对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等互联网应用的监测,加大金融营销信息的巡查力度,隔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路径;指导协调监测非法金融活动舆情信息,强化正面舆论引导。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统筹推进风险排查、分类处置、精准打击、宣传维稳、考核督办等各项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非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新闻媒体涉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管理工作。

区委信访局:负责指导督促本条线梳理排查非法金融活动领域信访问题,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按程序受理和办理涉非法金融活动信访事项,形成涉非法金融活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闭环。

新余经开区:定期对园区企业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协助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公安渝水分局:负责部署本条线加大非法金融活动案件刑事打击和追赃挽损力度,配合各部门组织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秩序维护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虚假广告打击整治力度,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共享信息。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本行业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到及时预警、配合处置。

各乡镇(办)、新经济服务中心百丈峰管委会:承担本区域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日常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日常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置、打击工作,保持与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顺畅,确保本辖区社会大局稳定。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负责召集,特殊情况,受召集人委托,可由副召集人召集开会;

(二)根据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可以请全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席会议,也可以请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席会议,确有需要时,可邀请非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涉及单个部门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协调方案;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解决方案;对部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事项,提交区政府审议。

(四)联席会议协商一致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对部分虽然未经联席会议决定、或在联席会议上未达成一致,但区政府已作批示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应按批示切实抓好落实;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的落实,并把落实情况向区政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