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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渝水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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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5-05-20 责任部门:

为认真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入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处非联发〔20214号)和《江西省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处非办字〔20224号精神,不断开拓防非宣传新格局,集中优势资源持续做强宣传月品牌,根据省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2025年江西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定于6月1日起,开展202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宣传月活动“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要通过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正面宣传力度,彰显党和政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通过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一般性风险特征,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通过集中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活动,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聚焦重点领域。各乡镇办(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养老、民间投融资中介理财、股权众筹、涉农、市场零售、文旅、预付消费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关注康养服务、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元宇宙、生物科技、云养殖、数字藏品等非法集资噱头,以及通过社交媒体软件、短视频平台和APP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模式等,加强风险预警提示。要结合风险苗头隐患,及时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要加强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使“远离‘保本高收益’”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作用,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地铁移动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引导作用。积极拓展新媒体、自媒体阵地,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渠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靶向宣传。充分发动一线部门、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扎实推动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进景区扩大宣传覆盖面。有效利用公交地铁、地标建筑、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等户外媒介,增强宣传渗透力。

(三)创新宣传方式。精准把握防非宣传教育规律,紧扣群众关于非法集资的知识盲区、认识误区和受骗重灾区,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方式,推出更多有温度、接地气、易理解和吸引人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增强宣传互动性,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前期“工商银行杯”短视频大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成果,广泛开展防非电影“轻骑下基层”、优秀防非作品展播、“以案释法”等活动,切实提升宣传质效。要因地制宜、结合特色,将宣传月活动与各地、各行业相关活动有机结合。大力推广防非志愿宣传队经验做法,结合区域风险特点,依托基层资源,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志愿宣传机制。

三、活动形式

(一)合力集中宣传。金融办定于6月12前后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以进商业楼宇排查宣传为主(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乡镇办(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集中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共同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热潮。

(二)新闻媒体宣传。委宣传部组织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并配合做好宣传月活动专题报道。组织本辖区各主流新闻媒体至少发表1期集中宣传月专题报道和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至少推送5篇公益广告。

(三)内部宣传学习。各乡镇办(管委会)、各部门办公场所至少张贴一张宣传海报,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大厅显示屏、展板、电梯等场所工具向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引导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充当非法集资群防群治表率。

(四)行业机构宣传。金融办组织全区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和地方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幕、海报、展板、折页等载体向群众开展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官网、APP至少推送一篇宣传文章,短视频媒体官方账户上至少推送一个宣传视频,营业场所至少张贴一张宣传海报、播放一条宣传标语,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活动。教育组织全教育系统通过学校课堂、横幅、海报、展板等载体,向青年学生普及《条例》《实施细则》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民政组织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各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宣传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区住通过房地产售楼网点宣传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户外广告宣传。各乡镇办(管委会)组织交通在地标建筑、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等媒介载体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组织辖区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在办事服务大厅、社区宣传栏、写字楼、商圈等人员聚集场所张贴悬挂不少于1条(张)横幅海报。

(六)上门入户宣传。各乡镇办(管委会)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邀请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驻村干部、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群体,主动开展“七进”宣传,将国家政策、防非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各社区村组要通过上门入户宣传、大喇叭、网格群等方式,实现辖内防非宣传全覆盖

(七)积极参加答题竞赛。宣传月期间,国家处非联办将举办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知识答题活动,各乡镇办(管委会)组织本辖区内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各成员单位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乡镇办(管委会)、各部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本次宣传月活动作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制定细化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专人负责,集中优势资源,持续扩大宣传月品牌影响力。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乡镇办(管委会)、各部门要根据非法集资形势变化和宣传工作新要求,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要求,针对老年人、学生、新市民等易感人群开展靶向宣传。要分析总结重点领域风险形式、特点、传播途径等,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力度,让自觉远离、主动防范、积极举报等防非要求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各乡镇办(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257月1日前报送金融办。各地、各部门重要风险提示、典型案例警示、防非拒非经验技巧等优质宣传素材和相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金融办将择优编发、积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