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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渝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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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4-08-15 责任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审计条例》的规定,渝水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审计了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过紧日子、紧平衡要求,科学安排收支预算,积极组织全区收入,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提高收入质量,夯实财源基础。2023年财政收入预算在充分考虑今年各项减收增资和充分考虑存量税收等因素,在组织收入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经济形势分析时及时加强收入调度,全区财政收入稳中有进。截止到12月31日,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48亿元,同比增长3.55%,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7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4.7%,收入质量同比提高6.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8.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

强化管理基石,推动发展高质。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激励性财政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并进一步完善园区财权与事权、事权与支出责任,充分调动经开区和乡镇(办)招商引资、培植财源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印发了《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2026年区乡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水区工业园区2023-2026年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培植壮大我区实体经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机制建设,防范廉政风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股室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并编写《渝水区预算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坚持从源头抓起,将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作为关键点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廉政风险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渝水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渝水区预算编制、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2023年,渝水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214799万元,支出总量524248万元;渝水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92223万元,支出243840万元;渝水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2750万元,支出31276万元;渝水区社会保障基金收入51863万元,支出43054万元。截止到2023年底,渝水区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15.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95亿元、专项债务54.49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14亿元。2023年全区综合财力为75.69亿元,综合债务率为152.7%。

审计结果表明,渝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加大民生领域支出,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零基预算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2023年渝水区一般公共预算中有401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部门,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0.97%。

2.预算编制不完整。

2023年,渝水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年初预算数36969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53378万元。部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渝水区财政局2023年12月20日向区政府常务会提交2023年预算编制草案前已收到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40894.88万元,已编入2023年预算草案36969万元,剩余3925.88万元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未纳入本级预算草案。

(二)预算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涉及金额7906.24万元。

截至2023年底,渝水区财政专户非税收入专户存款余额1.61亿元,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为7906.2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256.8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5761.79万元、罚没收入517.14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9.37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严格。

渝水区落实省委、省政府“紧日子”要求不够严格,部分预算单位培训费、会议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2023年不降反增。2023年,渝水区共有31个单位“培训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金额共计250.11万元;20个单位“会议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金额共计108.95万元;12家预算单位会议费不降反增,比上年增加合计124.01万元;25家预算单位培训费不降反增,比上年增加合计193.84万元。

3.“三保”项目标识不精准,部分“三保”政策范围外的项目资金在“三保”专户支出,涉及金额1872.67万元。

10个预算单位在做预算时,将2023年民政局智慧社区建设项目、2023年城北办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等20个非基本民生项目打上“保基本民生”标识,资金由“三保”专户支出,共支出1872.67万元。

4.未及时分解下达直达资金指标。

截至2023年末,渝水区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文件529个,其中下达部门项目指标时间超过30天的有95个,占比17.96%。

5.“科技支出”科目核算不规范。

2023年,部分单位、乡镇把单位办公经费、扶持总部经济企业发展资金等不属于“科技支出”范畴的费用列入“科技支出”科目进行核算,涉及金额13973.37万元,占当年决算报表该科目金额的66.31%。剔除上述支出后,渝水区财政科技支出为7098.63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

6.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配套未到位,涉及金额6715.03万元。

根据《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办法的通知》规定,2023年渝水区本级13188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区财政应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共计6715.03万元,实际未到位。

7.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缴库,涉及金额367.51万元。

渝水区项目主管部门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统计表显示,渝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资金内容为社保接续资金,金额367.51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理缴库。

(三)财政资金绩效方面

1.未向被评价部门(单位)送达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区财政局聘请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对区交通局等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2022年度渝水区交通运输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渝水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5个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以上评价项目均在2023年10月-11月出具了评价报告。区财政局未向上述相关部门(单位)送达已出具的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报告,上述被评价单位也未进行相应整改工作。

2.部分单位绩效自评与实际不符。

(1)区交通局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信息不准确。如2022年渝水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全年预算数141.98万元,执行数141.98万元,实际财政安排预算1080.36万元(其中359.36万元在12月追加),执行数313.05万元。

(2)区文广新旅局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信息不准确。如2022年第六届傅抱石艺术节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举办学术研讨会1次,完成率100%;开展2批写生采风创作活动,完成率为100%;质量指标活动开展成功率100%。经审计,因疫情影响2022年度未举办第六届傅抱石艺术节,该项目自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3)区商务局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信息不准确。如2022年商贸文旅消费券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社会效益指标—推动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促进消费提质扩容,该项目满分20分,得分20分。经审计,2022年渝水区红五月电子消费券实际发放29016张,核销数量19180张,核销率66.10%,该项目自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3.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渝水区住建局2022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全年预算安排12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0万元,执行率33.33%。经审计,渝水区财政局未按2022年上述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2023年安排上述项目预算170万元,全年执行44万元,执行率25.88%。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办)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23年完成了7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8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共查出问题资金26346.28万元,涉及违规资金728.52万元,损失浪费资金4633.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0984.36万元,审计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无依据向单位职工发放福利88.01万元,涉及13个单位发放奖励金、津贴补助等不规范;

(2)3个单位无依据收费219.98万元;

(3)5个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未上缴区财政资金10178.1万元;

(4)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109.86万元;

(5)2个单位合同履约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风险4610.69万元,主要为企业领取补贴后未按合同约定投产;

(6)1个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造成资金损失1.62万元;

(7)1个单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造成多计工程款3.07万元等。

对上述问题,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涉及体制机制的情况作出了说明。通过审计,加大了对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监督力度,促使其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严控支出,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对罗坊镇政府主要领导任其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单位及个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问题;2.山塘水库治理效果未达预期;3.秸秆焚烧火点网格化监管不到位,辖区多次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等。通过审计,促使罗坊镇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不断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履行好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的责任。

四、民生资金等专项审计情况

2023年开展了对全区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3个专项审计项目,共查出问题资金6411.6万元,涉及违规资金2781.42万元,损失浪费资金34.7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595.44万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挪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二是救助补助资金结余较大,未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利用职务之便与供货商发生资金往来;四是重复支付招标代理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五是侵占再生资源网点管理费等。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与使用,促使各项制度更加完善。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去年对2018年至2022年政府投资EPC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对47个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目标控制、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竣工后续管理、政策落实、营商环境及项目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共发现9个方面45项具体问题,责任单位22个,涉及问题金额10623.16万元,应上缴区财政资金273.1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1.项目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1个项目在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违规选择EPC模式进行项目招标涉及金额350万元、32个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2.项目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44个项目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11个项目未要求总承包单位及时提交履约担保涉及金额6182.73万元、19个项目未按规定对不提交履约担保的总承包单位处罚涉及问题金额411.5万元等。

3.项目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2个项目投资超概算涉及问题金额1800.1万元、7个项目施工单位申报结算失实涉及问题金额2042.89万元等。

4.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39个项目签订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涉及问题金额26.47万元、4个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提前付款,造成利息损失涉及问题金额2644.53万元等。

5.基本建设程序、政策落实及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11个项目企业承揽EPC项目,商会协会以受捐方式向企业收费涉及问题金额765.12万元、4个项目违规向中标单位多收招标代理费涉及问题金额8.62万元等。

6.项目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22个项目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涉及问题金额68.78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细化预算统筹管理,提升预算编制水平。细化预算编制,推进、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决算工作,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协同机制,力求预算编制过程更加科学严谨、精准贴合实际需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的紧密监控与分析,通过动态跟踪,及时发现执行中的偏差与滞后情况,并针对资金使用未达预期进度的项目,设定明确的提速目标与优化策略,以促进项目快速有效实施,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

(二)强化财政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算、拨付、使用及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资金管理效率,实现资金流动的透明化、可追溯。同时,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实处,防范资金浪费与滥用,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

(三)优化财政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构建更加科学、全面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监控与评估。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与预算分配、政策调整紧密挂钩,激励各部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源有效配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渝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语义重复:涉及指“关联到或牵涉到”;及指“至或到达”。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各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按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