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渝水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同意注销新余高新区红韵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各有关单位、新余高新区红韵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我局已收到新余高新区红韵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注销申请等相关材料。经核查,该培训学校已终止办学,办学许可证不予保留且不具备延续办学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注销其办学资格,办学许可证及(含电子办学许可证)编号同时作废。即日起,该培训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法人负责。
附:新余高新区红韵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信息表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具体地址 |
负责人 |
办学许可证号 |
|
1 |
新余高新区红韵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新余市高新区和源里小区飞宇路25号楼2-1、2号商铺 |
詹珍珍 |
2360502270094859 |

渝水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20日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