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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建立“三长”协作机制治理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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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2-11-26 责任部门:

    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侦查与检察监督河湖保护合力,11月25日,渝水区召开了“河湖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专题会议。区河长办、区检察院、公安渝水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办水利站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渝水区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河(湖)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推进情况及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协作机制落实落细展开了交流,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河长办、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在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过程中,要坚持刑事司法、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目的的一致性,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强化互联互通,增强案件查办的时效性,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实现刑事司法、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共赢,促进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以持续强化河湖生态保护为目标,以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为抓手,加强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督办,加大对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法治方式解决河湖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河湖,提升河湖法治化治理水平,切实发挥协作机制的作用和效能,维护全区河湖生命健康,努力实现“生态美渝”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