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共监管>河长制

关于调整河湖长名单的通知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1-11-26 责任部门:

 

 

 

                           渝水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乡级河湖长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办)、河长制成员单位:

鉴于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为有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解决目前河湖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对区级、乡级河湖长名单进行调整并公示,调整公示名单如下:

一、区级总河(湖)长名单

行政区域

总(副总)河(湖)长

名单

职务

渝水区

总河(湖)长

刘颖豪

区委书记

副总河(湖)长

简华锋

区长

二、区级负责跨乡镇河流河长名单

流域

河长

名单

职务

袁河渝水段

区级河长

简华锋

区长

区级副河长

刘宇斌

副区长

孔目江渝水段

区级河长

胡军平

副书记

马洪河(罗坊镇)

区级河长

胡军平

副书记

水北河

区级河长

朱华军

常委、常务副区长

界水江

区级河长

何耐平

常委、副区长

黎圩河(水北镇)

区级河长

葛寸石

副区长

姚家江(姚圩镇)

区级河长

王娟

副区长

袁惠渠渝水段

区级河长

徐诗龙

副区长

蒙  河

区级河长

刘宇斌

副区长

陈家河(罗坊镇)

区级河长

胡雅坤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廖家江(城北办)

区级河长

黄贵儒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白沙河(良山镇)

区级河长

艾海涛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灼溪水(雷陂江)

(良山镇)

区级河长

艾海涛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划江(珠珊)

区级河长

敖盛华

政协副主席

南安江

区级河长

周静华

政协副主席

下村河

区级河长

龚伟

政协副主席

贯早江(城南办)

因全线封闭,暂不安排河长

三、区级负责湖泊湖长名单

湖泊名称

湖长

名单

职务

北湖

区级湖长

龚小华

副区长

仙来湖

区级湖长

晚晴湖

区级湖长

长林湖

区级湖长

百花湖

区级湖长

四、乡级河长名单

行政区域

总(副总)河(湖)长

名单

职务

城北办

总河(湖)长

刘武

党委书记

副总河(湖)长

毛贵泽

主  任

城南办

总河(湖)长

李绍平

党委书记

副总河(湖)长

肖满珠

主  任

袁河办

总河长

胡茂庆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付海泉

主  任

仙来办

总河长

龚伟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余文钦

主  任

通洲办

总河长

胡海根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邹放

主  任

新钢办

总河长

易小泉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胡军

主  任

良山镇

总河长

黄磊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王超

镇  长

下村镇

总河长

李剑锋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胡凯华

镇  长

珠珊镇

总河长

黄志军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彭超

镇  长

罗坊镇

总河长

黄亮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袁鹰

镇  长

姚圩镇

总河长

黄小辉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郑志强

镇  长

水北镇

总河长

陈海宾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李强

镇  长

新溪乡

总河长

吴磊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郭祥发

乡  长

南安乡

总河长

潘海虹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喻阳

乡  长

界水乡

总河长

张太盛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丁菊平

乡  长

人和乡

总河长

黄毛根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卢可

乡  长

鹄山镇

总河长

潘林

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

凌声萌

镇  长

渝水区河长制办公室联系方式:0790-7120011。

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包括河道管理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综合功能提升等;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明晰跨行政区域河道管理保护责任;指导、协调加强重点断面考核和水质保障工作,推进考核断面达标。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交办事项等。


 

                             新余市渝水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