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关于开展秋粮“一喷多促”应用技术的补贴公告
为推进防灾减灾夺秋粮丰收,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的通知》(赣财农指〔2026〕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在渝水区境内采取“统防统治”方式开展秋粮“一喷多促”应用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和农业服务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补贴内容:“一喷多促”应用服务模式。针对2026年秋粮(中、晚稻)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细化技术方案,优化搭配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科学配比浓度,精准喷施作业;遭遇高温热害和受旱中晚稻可喷施磷酸二氢钾、中微量元素水溶肥改善叶片水分状况,促进光合作用,提高水稻抗高温和抗旱能力。
三、补贴标准:按照资金总量和完成面积进行补助。
四、补贴方式: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开展秋粮“一喷多促”应用服务主体进行事后补贴。
五、办理流程:
1、主体申请。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均可申请秋粮“一喷多促”技术应用补贴。申请时,须确定技术应用面积、使用药剂和保障措施等事项。
2、过程监督。对选定服务主体开展一次集中,对秋粮“一喷多促”技术要点、佐证资料收集要求等的培训,规定服务主体在关键农时,应当提前对接乡镇或者区农粮局工作人员到场,保留现场照片,规范收集佐证、规范应用“一喷多促”技术。
3、结果确认。技术应用结束后,服务主体将技术应用过程中的现场作业照片、喷施作业轨迹图、购肥发票及单据等佐证资料提交区农粮局。
4、结果公示。拟发放补贴的服务主体、服务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公示。
5、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区农粮局将“一喷多促”技术应用补贴发放到服务主体账户。
6、注意事项:“一喷多促”技术应注意优化搭配多种肥料或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一齐精准喷施作业。
六、受理部门: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七、联系人:刘磊 2103623。
八、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1日。
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2026年9月2日
附件:渝水区2026年开展秋粮“一喷多促”应用技术主体申请表
渝水区2026年开展秋粮“一喷多促”应用技术主体申请表
|
主体名称 |
|
||
|
地址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实施作物 |
|
实施面积(亩) |
|
|
实施内容 |
|
||
|
乡镇办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 |
||
|
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意见 |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