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关于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二十八号问题措施三
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
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二十八号问题措施三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市级销号核验,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
新余市环保督察整改办问效电话:0790-6428950。
渝水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渝水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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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牵头单位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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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备用水源地选择和建设还需充分论证,2020年前完成这项硬任务困难很大。 |
按要求完成新余市备用水源地建设。 |
开展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设置明确的界标、警示牌或宣传牌,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 |
渝水生态环境局 |
已在狮子口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立3套双面和2块单面标识牌,设立二级保护区7套双面和6块单面标识牌,设立取口水饮用保护水源宣传牌2块,下村镇完成6家果园清退签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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