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渝水区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渝水区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第四批)立项的批复
相关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区委统战部: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6〕15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6〕16号)、《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余财农〔2026〕9号)及《江西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赣财规〔2026〕6号)等精神,现从项目库和年度计划中选取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第四批)予以立项。
各实施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并配合好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对项目进行调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附件:
渝党农字〔2026〕3号附件:渝水区2026年度乡村振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第四批)明细表
中共渝水区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6月12日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单位监督电话:07902103679
邮箱:yushuifupin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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