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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5-10-20 责任部门:

关于公开征集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整治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2025年8月至12月

一、线索受理范围

(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三大突击攻坚行动”重点突出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闲置荒废问题:

①勘测设计环节。聚焦项目建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建设区,不到现场、脱离实际、降低标准设计、超标准设计等问题,源头整治选址立项、勘测设计、概算编制等方面问题。

②资金管理环节。聚焦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拖欠工程款、结余闲置等违规违纪和不作为问题,全过程整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结算等资金管理问题。

③工程建设环节。聚焦不按设计施工、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工程进度慢,以及“田块不平”“有水无电”“有渠无水”“涝排不出”“农机不好下田”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全面整治施工、监理等方面问题。

④竣工验收环节。聚焦不到现场照图验收、按资料验收、选点验收,以及图实不符、计量不准、标准不高等验收“走过场”行为,全面整治工程计量、区级初验等方面问题。

⑤上图入库环节。聚焦将禁建区、实际未建设非耕地、无工程设施地块上图入库等问题,整治建设面积不实问题。

⑥建后管护环节。聚焦管护制度不健全、管护资金落实不足、管护人员未落实、日常管护不力等问题,全要素整治管护主体、管护资金、管护机制等问题。

2.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问题:

①项目谋划环节。整治申报信息公开不透明;实施主体遴选没有经过“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方案科学论证不足,未与实施主体充分沟通,不考虑实施主体承受能力和发展意愿,脱离实际盲目上马等问题。

②项目实施环节。整治日常监管不到位,对项目实施情况心中无数,破解难题办法不多;项目推动不力,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挤占、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进度慢、以拨代支等违反资金管理制度;未经批复随意变更,不按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等问题。

③项目验收环节。整治项目“报大建小”、资金“未验先拨”;项目未按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仍通过验收;项目验收后“应付未付”,长期拖欠等问题。

④项目绩效环节。整治项目长期闲置,带动提升作用不明显,联农带农不紧密等问题。

3.脱贫人口“三类补贴”使用监管问题:

①补贴申报环节。重点整治未公开宣传或告知补贴发放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导致脱贫人口或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不知晓政策、未及时申报补贴等;设置不合理年龄条件、申报方式、提高申报门槛等,导致脱贫人口无法办理补贴申报事项等。

②审核认定环节。重点整治在审核认定补贴对象时优亲厚友、刁难群众、拖延时间;审核把关不严、身份认定不准,未经调查核实将以前省外务工人员、“雨露计划”学籍数据信息或以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申报补贴名单;未经核实比对补贴申领人身份信息、是否违规同时领取其它补贴资金等,导致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等。

③补贴发放环节。重点整治补贴资金挤占挪用、超标准发放,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履职取酬,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漏发、错发、迟发;向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等。

④核查处置环节。重点整治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脱贫人口“三类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未按要求核实处置媒体报道、群众举报涉及补贴违规发放、套取骗取资金等问题线索。


二、线索提供方式及相关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问题线索。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应尽量详细具体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合同、文件、凭证等)。您可以拨打以下受理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或将问题线索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并注明“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举报”字样。

受理电话:0790-2103611

受理邮箱:ysqnyj6222479@126.com  

来访地址:新余市抱石大道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1号楼207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线索核实与处理

我们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我们也将对问题线索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