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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结果信息】渝水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资源化利用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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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6-05-11 责任部门:

渝水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资源化利用厂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渝水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资源化利用厂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0-2189198(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790-7121015(审批股)        

通讯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郑家村一路396号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邮编:338000

项目名称:

 渝水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资源化利用厂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板桥工业区新阳大道

建设单位:

 新余渝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清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新余市渝水区新余珠珊镇板桥工业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7′23.770,北纬27°45′1.840″。建设内容:建设一条装修拆房类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一条其他拆除及工程类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以装修及拆房垃圾、拆除垃圾(除拆房垃圾)、工程垃圾为原料,经破碎、筛分、分选等机械工序,产品为再生粉料、再生骨料、木材、废铁、轻质混合物、渣土,总处理能力为3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526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使用,作业区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规定要求;落实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的环境影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和标准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和施工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

2、废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回用方案。洗车废水,洗砂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作农家肥。

3、废气:优化总图布置,选择先进、密闭性能好的生产设备,减少物料跑冒滴漏,严格按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营运期有组织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通过车间密闭,输送带密闭,局部喷淋,厂区内雾炮降尘,车辆冲洗,篷布遮盖等方式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

4、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降噪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