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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渝水区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4-11 10:40:28 来源: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 作者: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关于公开征集渝水区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渝水区委、区政府已于2025年4月启动渝水区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推进全区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工作组关于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专项整治延长半年的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网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渝水区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在以下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

线索征集重点范围

项目招投标环节线索类型

规避招标:通过“化整为零”或“肢解项目”等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拆分为若干小额项目或标段,使其达不到法定招标标准,从而规避公开招标程序。

操纵招标:进行“虚假招标”或“明标暗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破坏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

违规发包:违反规定将项目直接发包给指定单位,或违反规定进行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导致项目管理链条失控,责任落空。

)项目施工建设环节线索类型

偷工减料与未按图施工:施工单位不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存在降低工程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缩减工程量等行为,直接影响工程实体质量。

违规变更与签证: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或虚报、重复办理现场签证,借机套取、虚增工程建设资金。

)后期管护与资金拨付环节线索类型

管护责任悬空:项目竣工后,后期管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管护制度、人员、资金不到位,导致新增耕地被撂荒、非粮化甚至非农化,无法实现长期稳定利用。

资金管理混乱:在工程款结算、新增耕地指标收益分配、后期管护资金拨付等过程中,存在套取、挪用、截留、滞拨专项资金等问题。

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类型

违规干预插手:公职人员在工程立项、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打招呼、暗箱操作,直接指定承建方或插手具体微观事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违规收受好处:公职人员在项目审批、监管、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搞“利益交换”“钱权交易”,形成腐败链条。

以权谋私:公职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纵容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违规承揽工程、充当“掮客”,或与施工方串通虚报套取资金、违规通过验收,致使国家利益受损。

举报须知

反映投诉内容应与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相关;反映问题线索要尽详细,真实客观,如实提供举报事项涉及问题的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问题事实描述等内容,已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

(二)举报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保护

提供举报线索者,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我局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时间和方式

我们诚邀社会各界,特别是项目所在地的农民群众、基层干部、相关行业从业者及所有关心耕地保护事业的人士,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您的监督对于我们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案件、健全制度规范至关重要。对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线索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

电话举报:0790-636961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见面举报或来信举报:地址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407室

(三)邮箱举报zrzyysyl@163.com

(四)微信二维码举报:


最后,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共同守护我们的宝贵耕地资源!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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