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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办发〔2026〕9号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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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6-03-31 责任部门: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渝水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31        

渝水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切实做好我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26年渝水区年平均气温略偏高,年降水量略偏少。其中,春播期全气温偏高,降水量略偏少,有轻度春寒发生;主汛期(4月至6月)全气温偏高,降水略偏少,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降水集中期,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伏秋期(7月至9月)全雨量偏少,气温略偏高,盛夏高温日数略偏多,部分地区有阶段性干旱发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2026年我地质灾害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接近于常年具体预测如下:

1.下村镇中部、良山镇南部崩塌、滑坡、泥石流(以下简称崩滑流)高、中易发区,是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区。

2.水北镇人和下村镇北部百丈峰风景区崩滑流、中易发区,是崩滑流地质灾害次重点防区。

3.47月上旬的强降水集中时段及汛期后台风期是崩滑流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4.丘陵山区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铁)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区域等是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5.人和镇下村镇鹄山镇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易发区全年均有可能发生,汛前期和伏秋期稍多。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依据预测分析,2026年全设置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2个次重点防护区(具体位置、范围及重点防护内容见附件1、附件2)。

4月上旬至7月上旬以及汛后台风期间为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9月至12月为地面塌陷重点防范期。

、主要防治目标、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主要防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认真落实区委、政府防灾减灾部署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好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任务

1.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汛期及特殊时段地质灾害防御,努力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2.完成2025年实施的1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渝水区城南街道魁星路社区康顺路滑坡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

3.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三)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灾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渝水区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粮、教体、文广旅、卫健、林业、气象、电力、地质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详见附件3),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处置等全链条防治工作。各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将防灾要求贯穿工程项目管理全生命周期。

2.强化源头管控,防范灾害风险。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山区居民建房、新建园区及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严格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自然资源部门要科学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严把项目选址和用地审批关口,遏制新增灾害隐患。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文广旅、电力、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强化地面塌陷风险管理,严禁易发区内过度抽排地下水、违规开展强振动工程施工;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矿山企业采空区顶板安全、矿坑排水监管及尾矿库安全运行督查,防范次生灾害发生。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应协同发力,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建房选址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管理及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降低农村地区地质灾害风险。

3.深化巡查排查,强化风险管控。一是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行业职责,统筹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完成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建档,并及时将排查结果和防控措施告知各地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地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排查结果,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建立动态更新的隐患点和风险区台账。在持续降雨、强降雨、台风等地质灾害易发高发时段,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及驻守技术支撑单位要下沉一线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加密巡查频次,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准备。二是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风险识别、评估、管控全链条长效机制。三是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落实专业技术队伍汛期驻守机制提供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技术支撑服务。(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见附件4)

4.强化监测预警,提升避险效能。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落实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实时共享,强化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持续提升预警预报精准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持续优化强降雨“631”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流程,健全“分级叫应、快速转移”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至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及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转移避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推进分类治理,减少隐患存量。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原则确定综合治理责任主体。交通运输、水利、电力、文广旅等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加大交通沿线、水利电力工程区、景区、厂区等重点区域隐患治理力度。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难以搬迁的隐患点工程治理,强化在建治理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快实施进度;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支持举措,鼓励受威胁群众对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采取简易工程治理措施。对险情紧迫、治理难度小、工程量较小,且经过简易工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后即可解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开展排危除险。对治理难度大、生活条件差、治理成本高于搬迁费用的隐患点,整合乡村振兴、危旧房改造、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政策资源,按照“应搬尽搬、愿搬尽搬”原则,有序推进避险搬迁,从根本上规避灾害风险。

6.强化应急准备,做好防灾救援。持续优化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发生地质灾害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立即撤离疏散群众、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快速派遣救援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及应急处置,同时做好救援现场应急监测、灾害周边隐患排查及灾害成因调查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灾害等级,调派救援队伍、专业装备和技术专家支援地方,协助开展灾情研判、原因分析及制定处置方案。要切实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和灾后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7.规范处置重建,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按照灾害等级,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查明灾害成因,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地质灾害亡人事件,要深入开展复盘剖析,找准工作短板弱项,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健全防范化解机制;对成功的救援处置和避险案例,要系统总结推广。各地要积极动员、引导、帮助受灾群众开展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对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要依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消除隐患。

8.严格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汛期、持续降雨等重点时段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制度,规范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和避让转移信息等的收集、统计、上报流程,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要按照《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好值班场所,配齐必要的保障设施,做好值班人员就餐、休息等生活保障工作。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期间,各地各部门防灾责任人务必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提前筹划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突发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区级地质灾害值班室要与驻守地勘单位建立联动值班机制,提升灾险情处置专业化水平。

9.强化宣传演练,提升防灾意识。“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公众号、抖音、科普手册等多元载体,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讲、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广泛普及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着力增强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风险认知和防范意识,全面提升全民预防、识别、避险、自救、互救综合能力。

10.强化资金保障,夯实工作基础。要严格依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强化财政资金统筹调度,足额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确保各项防灾救灾措施落地见效。要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升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附件:1.新余市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说明表

2.新余市2026年地质灾害重点区及重要隐患点分布图

3.职责分工

4.渝水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1:

新余市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说明表

编号

区段

范围

主要灾

害类型

重点防内容

地质灾害重点防

FA1

分宜镇—洋江镇—高岚乡—洞村乡

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分宜镇中北部湖泽镇南部、凤阳镇西南部、高岚乡南部及洞村乡、双林镇、洋江镇、杨桥镇大部一带,面积616.93平方公里

地面塌陷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对人员、村庄、厂矿及农田的危害。对潜在险情级别高、治理难度大的滑坡隐患点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对其它地质灾害点主要采取排水、坡脚支挡措施,并辅以削方减载、坡面防护和生物措施进行防治加强对灾害体的巡视和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工作,汛期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尾砂库存在泥石流隐患要采取加固坝基、加强监测防治措施。

FA2

钤山镇—凤凰湾办事处

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钤山镇、凤凰湾办事处一带,面积373.93平方公里

地面塌陷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FA3

欧里镇—下村镇中部

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欧里镇大部、下村中部一带,面积188.47平方公里

地面塌陷

崩塌

滑坡

FA4

九龙山乡—良山镇南部

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九龙山乡及良山镇南部一带,面积212.77方公里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

FB1

操场乡—高岚乡午桥村

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操场乡大部、高岚乡中部及北部等地,面积152.30平方公里

崩塌

滑坡

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对人员、村庄、交通的危害。采取排水、坡面防护和坡脚支挡等措施,并辅以生物措施进行防治。汛期加强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工作

FB2

水北镇—人和镇—下村镇北部

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水北镇北部及鹄山镇、人和镇、下村镇北部,面积259.64平方公里

滑坡

崩塌

泥石流

FB3

观巢镇—仙女湖风景区—百丈峰风景区

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观巢镇中南部和仙女湖景区、界水乡、良山北部及珠珊镇、水西、罗坊镇南部百丈峰风景区,面积385.06平方公里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附件2:


附件3:

职责分工

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组织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会同气象局发布与撤销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关活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参与灾情险情调查评估分析等应急救援工作。

发展改革委:指导督促油气长输管道、风电企业对管道沿线及风电设施用地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地质灾害防治、重大救灾项目立项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编制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健全灾害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住建局:对城市规划区内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或者遭受地质灾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落实地质灾害抗灾设防标准;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市政基础设施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公路沿线法定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公路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教体局:指导各地各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危及学校(幼儿园)校舍和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避险演练。

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及时提供水情、汛情监测信息;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提供技术支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工程项目时,督促项目业主充分考虑和利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落实相应防治措施,并将防治效果纳入工程验收工作中。

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为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工作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信息联合自然资源渝水分局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林业局: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国家公园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负责协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林木采伐和采挖移植等工作。

区文广旅局:负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及整改等工作开展团队游客防灾知识宣传教育。

区农粮局:负责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等相关工作,协助防范农村建房切坡引发的地质灾害。

卫健委: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对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渝水供电公司:负责所属供电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威胁所属电厂、供电设施安全的抢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提供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技术支撑组织队属公益性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包县(区)技术服务和汛期专家驻守服务;参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巡查排查等工作;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和处置;指导、监督队属单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附件4:

渝水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一览表

责任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值班

电话

手机号码

办公

电话

渝水区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

肖桂平

局长

13755599906

6202166

6369624

彭勇

副局长

13755581588

6369607

6369624

毛源

地灾防治股负责人

13907904777

6369628

6369624

良山镇珠珊镇

界水乡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珠珊中心所

周健健

负责人

13698049967

7132079

7132079

罗坊镇姚圩镇

南安乡

新溪乡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罗坊中心所

刘甦宇

负责人

13979049485

6748722

6748722

下村镇

人和镇水北镇

鹄山乡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下村中心所

丁会根

负责人

13607908984

6701225

6701225

省地质局

第五地质大队

李恒之

副大队长

13707901653

6347267

6440887

省地质局

第五地质大队赣中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严建坤

副院长

13979013715

6347048

6347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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